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7-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3日  8:30-11:30  13:30-16:30
 
  2020年7月24日  8:30-11:30  13:30-16:30
 
  2.地点: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楼大厅(梁清路718号)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类型为未落实工作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时应现场领取并由本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审核时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作为复审不通过。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三、面试费用缴纳和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和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尽早申领并及时更新“苏康码”,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北京市、湖北省、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体温测量工作,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应在2天内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应现场领取并由本人签署《滨湖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附件: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名单.xls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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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名单.xls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0/07/20/2980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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