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2020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常人社事招〔2020〕4号)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31日(周五)9:00—16:00
2020年8月1日(周六) 9:00—16:00
地点: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B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上述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和《2020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不限户籍的报考人员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4.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5.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6.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7.夫妻分居两地的,还须携带结婚证和配偶在常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须携带在常父母的户籍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或者社区(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须携带部队政治部门证明或随军批件;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还须携带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党员证明等)。
(三)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公告中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岗位面试人选确定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五)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0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报考人员关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有关公告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复审部门联系表》(附件4)。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19)85681910。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0/IQCNPLQO_0721/45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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