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南京市急救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紫竹林3号南京市急救中心415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按照南京市人社局《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2020〕33号)中对“资格复审”的要求执行。资格复审时,考生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时,请考生按照上述证件顺序提供。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我中心时,需在测温区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查询),配合检测体温,填写《南京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等候体温复测,复测后仍高于37.3℃的考生需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25-68188534 (南京市急救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25-68787878 (南京市卫健委)
南京市急救中心
2020年9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nanjing.emss.cn/newpages/show?id=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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