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如皋市市级机关(街道)选调简章

2020-09-3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江苏南通如皋市市级机关(街道)选调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23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1日,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如皋市市级机关(街道)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有序推进干部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不断增强全市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如皋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级机关(街道)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报考时在现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2016年及之后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于10月12日下午2:00-5:30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选调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可申请进行专业加试,满分100分。有专业加试要求的职位,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加试5:5的比例折算。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德的认知、作风效能、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折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选调机关(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
 
  在考察环节,如考生主动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选调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五)公示与调动
 
  综合考察情况,结合选调机关(单位)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取消选调资格或主动放弃的,由选调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三、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共同参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7199096;监督电话:87658033。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rgdj.gov.cn/XWZX/GGGS/21174.html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资料: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二维码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