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1-01-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现将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至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具体安排如下:
 
  1月27日为市级机关、常州监狱、溧阳监狱、新康监狱、省统计局金坛调查局各招录职位;
 
  1月28日为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各招录职位;
 
  1月29日为溧阳市、钟楼区、常州经开区各招录职位。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点: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入围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委托书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常州市202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委培或定向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现为待业或失业状态的,还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证明;报考人员现已辞职或离职的,还须携带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
 
  3.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需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年11月9日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国家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原大学生村官最后一个聘期的聘期合同和聘期考核材料。
 
  ④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于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退役的士兵,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⑥上述5类考生和报考此类定向招录职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外,均须提供江苏省生源证明材料。
 
  4.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者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常州市所辖县级市或市区(含各区)的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者须提供父母的常州市所辖县级市或市区(含各区)的户籍证明以及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如:独生子女证、社区(街道)开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等);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军官证和随军批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7.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以上任一材料均可)。
 
  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须提供组织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该证明须由原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相关证明。
 
  9.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任职文件、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满5年、任现职2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0.报考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的人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1.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12.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须出具相关资格证书。
 
  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核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并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须根据《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须申领并及时更新“苏康码”,入场前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展示“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
 
  3.“苏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资格复审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报考人员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现场项目测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6.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7.现场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审核单位开具《面试准考证打印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8.请报考人员关注常州组工网(zg.changzhou.gov.cn) “公务员考录专栏”、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向招录单位咨询。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9-85680638
 
 
  常州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zg.changzhou.gov.cn/html/czzg/2021/DEAMKLCA_0121/53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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