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0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为深入推进“马洲英才计划”,进一步充实党政机关后备力量、优化党政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21年靖江市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1.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计划内本科毕业生。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注:往届毕业生须具备靖江市户籍,户籍认定以2021年1月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户籍状态为准。选聘对象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专升本、非统招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10名左右,其中男生6名左右、女生4名左右。具体选聘名额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入围人数确定,原则上资格审查入围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
三、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所学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现象;各教育阶段学籍档案齐全,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城建规划、经济金融、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农业农村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高校学生干部经历、成绩排名靠前、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
6.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选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0日。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发送至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科邮箱jjzzbrck@163.com。报名结束后,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见附件,从靖江党建网jsjjdj.gov.cn或靖江人才服务网jsjjr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需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公章);(2)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材料;(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各阶段学习成绩单、年级排名、获得奖励、发表文章等;(5)院系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
2.量化积分。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靖江市委组织部联合纪检部门按照有关选聘条件进行量化积分,根据积分排序、结构比例,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量化积分要素主要包括政治面貌、教育层次、任职经历、表彰奖励、紧缺专业等方面(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项目不计分)。
3.资格复审与面试。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按照通知时间来靖参加资格复审,当面提交各类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通过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面谈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照面谈与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4.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与选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分跟进)。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前,已经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5.考察。考察工作由靖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根据考察结果,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6.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江党建网、靖江人才服务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其中,应届生且未就业的,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学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届生和已参加工作的往届生,须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录用通知书》,在《录用通知书》指定时间内报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以上各环节出现人员缺额时,视情进行递补。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直接纳入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统一安排至镇街、园区实践锻炼,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安排在靖江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靖江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个人表现、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定岗安排至相应单位岗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结果及时在靖江党建网、靖江人才服务网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4890969(中共靖江市纪委、靖江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1518(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
文章来源:http://www.jsjjdj.gov.cn/html/202101/29/202101291413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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