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考试录用面试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lcjiangsuju@163.com,并同时传真至025-83798858。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12日17时前传真至025-83798858或发送扫描件至lcjiangsuju@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
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说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说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此外,请考生于3月21日上午9: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15A04室(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15A楼)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22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15A04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15A楼(可乘地铁1号线或4号线在鼓楼站下,由2号口出站后往南走6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3月23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苏粮国际大厦(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1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提供健康码,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资格复审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
(三)面试全部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联系方式:025-83798858 025-83798803(电话)
025-8379885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1-4.docx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说明(样式)
4.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5.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面试名单.docx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
2021年3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1-03/03/content_2646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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