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无锡市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04-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无锡市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218人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江苏无锡市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218人公告
 
  为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进一步促进新吴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18名,其中普通编内工作人员20名,普通合同制编外人员19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下同);
 
  3.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
 
  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4.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的条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况;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新吴区医疗卫生机构已录用工作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1)中国医科大学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4月19日9:00-17:00(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2)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17:00(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3)无锡市新吴区考点网络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7日9:00-5月5日12:00
 
  无锡市新吴区考点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市新吴区考点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27日9:00-5月5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现场报名:
 
  报名表(见附件2)、《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见附件3)、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本人证件照1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如有)。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有效证件参加笔试考核。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网上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个考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报考新吴区考点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00-12:00。
 
  (4)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指标可以顺延到无锡市新吴区考点。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新吴区人民政府官网(www.wnd.gov.cn)关注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考核时间请见学校公告;无锡市新吴区考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证件、《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参加笔试考核。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根据考点的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
 
  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复审时间、地点请见学校通知;无锡市新吴区考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按弃权处理;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接收面试通知)后,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按顺序准备):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锡考点考生需准备);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面试: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上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并签订《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编内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合同制编外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企业新入职员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录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取得聘用资格的应届生考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期间考生如有放弃,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单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新吴区人民政府官网:www.wnd.gov.cn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
 
  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五、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七、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891043
 
  咨询邮箱:xwws1301@126.com
 
  点击下载>>>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1/04/15/3258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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