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盐城滨海县公开选调县城高中教师公告

2021-06-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盐城滨海县公开选调县城高中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选调82人。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403室。报名时间:6月9日-10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滨海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城高中教师公告
 
  为补充县城新建高中学科教师,合理整合全县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对县城新建的三所高中学科教师缺额实行公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8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的,核减该学科选调计划,实际选调计划按报名合格人数减1人重新确定。
 
  二、选调范围对象
 
  滨海县除县城学校(含东坎街道、坎北街道)以外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1.男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我县中小学入编满3年(2018年8月31日前工作)。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近3年(2018年8月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8年入职的新教师,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6.近3年来(2018年8月至今)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所有报名选调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403室;联系电话:0515-84222407;报名时间:6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
 
  参加选调考试教师准考证于6月13日下午4:00,在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凭身份证领取。
 
  3.考试
 
  (1)考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6月14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试形式:笔试。
 
  (4)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5)考试分值:试卷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
 
  4.公布入围人选
 
  根据选调计划,在达合格线人员中,按照各学科参考教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并予以公布。选调计划的最后一名遇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
 
  各高中(含五汛中学、獐沟中学初中部)报考同一学科的,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不超过2名;各初中、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报考同一学科的,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语文、数学、英语不超过2名,其他学科不超过1名。通榆、天场、农业园区、陈涛、界牌小教报考同一学科的,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不超过4名;其他各镇(区)小教报考同一学科的,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不超过3名。
 
  5.考察
 
  组织对公布的选调入围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育教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相关规定递补,递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6.择岗
 
  根据选调计划,入围选调且考察合格的教师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择岗时间和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择岗后所有岗位不得放弃也不再递补。
 
  7.聘用
 
  入围选调的教师择岗后仍在原单位工作,选调教师名单报县有关部门审定后,于今年8月份统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其它
 
  1.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适应县城高中岗位教育教学,或一学年内所任教学科考试成绩连续两次位于年级同学科末位的,回原学校工作。
 
  3.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根据职称和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在选调单位进行重新聘任。2016年以来以“乡村教师”名义申报并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执行江苏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规定,“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
 
  4.报名所需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需出示彩色打印、考试前一天的“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参考教师还应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7.本次选调工作相关政策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滨海县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inhai.gov.cn/art/2021/6/8/art_11038_360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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