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宿城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2021-06-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度宿城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18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报名地点:宿迁市金鹏国际大厦2706(宿城区洪泽湖路与平安大道交叉路口)。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党务基本知识等)。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度宿城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宿组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27日),男女不限;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确认具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人数
 
  18人(其中,陈集镇1人、屠园镇1人、中扬镇1人、埠子镇1人、龙河镇1人、蔡集镇1人、王官集镇1人、耿车镇1人,幸福街道2人、项里街道1人、古城街道1人、双庄街道1人、洋北街道1人,运河宿迁港1人、循环经济产业园1人、吴宿工业园1人、现代农业产业园1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6:00。
 
  3.报名地点:宿迁市金鹏国际大厦2706(宿城区洪泽湖路与平安大道交叉路口),咨询电话:0527-82561188。
 
  4.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填写《宿城区“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5.报名结束后,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初审,已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初审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原件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未通过。
 
  6.报考者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内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及缴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供个人授权证明。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9日下午1:30-6:00。
 
  (四)组织考试
 
  1.笔 试
 
  笔试时间: 2021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党务基本知识等)。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宿城在线”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区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提供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6:0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携带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得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五)补充录用
 
  由区委组织部组织,根据招录岗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补充录用人员,并填写《补充录用确认单》。
 
  (六)体 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并征求公安、法院、检察、纪检、卫健、信访、征信、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岗位无递补人员的,从接受调剂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参照城市社区工作者“社区副职”岗位执行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同时,对符合《宿迁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宿组发〔2021〕31号)认证条件的,根据专项资质认证等级,每月发放一定额度工作津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27—82960192。
 
  本简章由宿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2960798。
 
 
  文章来源:http://www.sqsc.gov.cn/scq/gggs/202106/05062bfa282b4daa9aed9cd20e6541c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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