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6-2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报名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1017室。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或个人综合文字能力。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注: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管理科工作人员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城建规划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招投标工作经验。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备注:
 
  1、招聘人员性质为非在编人员,与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指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专业,具体分类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1017室。
 
  2、联系电话:0515-68036021,0515-86669919,联系人:辅先生、卞女士。
 
  3、报名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月内)1寸免冠蓝底正面彩照3张;
 
  (2)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签名,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岗位证明和参加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或个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并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具体办法另行确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4、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和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报名和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主动出示报名和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调整。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工委:0515-88116156。
 
  七、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所有。
 
 
  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cnxq.yancheng.gov.cn/art/2021/6/23/art_21803_3627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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