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连云港徐圩新区法庭、检察室招聘公告

2021-08-0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江苏连云港徐圩新区法庭、检察室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截止。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徐圩新区法庭、检察室招聘公告
 
  根据徐圩新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徐圩法庭辅警1名、文职1名,徐圩检察室文职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1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重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徐圩法庭辅警岗位(工作条件艰苦,适合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国家公安机关体能标准;
 
  徐圩法庭文职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或法律专业毕业优先;
 
  徐圩检察室文职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或法律专业毕业优先。
 
  4.志愿从事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将《徐圩新区法庭、检察室招聘报名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蓝底正面2寸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yrlgs8225613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截止。经资格审查后将择优电话通知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
 
  江苏方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同新区管委会用人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3.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20分)、公文写作(5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体能测试。辅警岗位增加体能测试。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体测成绩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面试。笔试阅卷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在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4)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参加上述考试须持两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当天“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5.政审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6.聘用
 
  通过政审与体检的人员,与江苏方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务派遣,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三、待遇
 
  薪酬待遇采用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年薪合计7万元左右。试用期2个月。录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518-82256131(周一至周五,9:00-17:30)
 
  五、其他
 
  (一)应聘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不能按要求准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方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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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rsj.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4f63aa31-6e08-47fc-b81a-d2504f974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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