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卫健系统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公告

2021-08-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卫健系统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本单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1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细地址见附件1)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
 
  (7)本人小2寸免冠近照两张。
 
  (8)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9)现场报名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苏康码”须为绿色、体温正常,并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症状,全程配戴口罩,方可进入现场。
 
  网上报名
 
  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扫描件或照片)。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各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携带以上材料报名,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1年9月8日12: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1年9月8日17:00。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岗位核减、取消及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确因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查通过者即获得笔试资格。
 
  (四)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各岗位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时已进行过原件材料审查的除外)。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和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总成绩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体检合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吴延洪 025-85570532
 
  栖霞区医院 吴 茜 025-85565831
 
  栖霞区疾控中心 胡晓慧 15380996239
 
  栖霞区妇保所 杨 蓉 19962029065
 
  靖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俞文慧  13512536572
 
  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根权 13951012109
 
  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明月 18051002398
 
  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盛荷 19962010507
 
  仙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贝贝 18951934635
 
  迈皋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季 超 18951783089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566419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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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8/t20210827_3114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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