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常识模块,法律常识一直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学习中要重视法律常识的积累。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律常识:罚金和罚款的区别。
罚金和罚款的区别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款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
对于受罚者来说,二者都属于金钱性质的处罚,在履行时负有缴纳一定数额欠款的义务,但是两者区别也很明显。
性质:
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作出决定的机关:
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用的对象:
《刑法》规定的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对象,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行政罚款的适用对象是各种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和单位。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由此可见,罚金和罚款尽管都是处罚方法,名字类似,但实则性质等各个方面均不相同不同,前者是刑罚附加刑,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其中区别,备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