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都有疑问:“考上了公务员但是想调到另一个县,这样可以吗?”
大家都知道地方公务员有的岗位是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尤其是乡镇公务员,服务期一般都是五年。如果想在服务期内调到其他地方工作和生活,一般有以下几个渠道:
1、调任、转任
新《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首先,现单位领导要同意放人;其次,想去的单位要有编制和空缺的岗位并且愿意接收你;最后,要办理各种转任手续,需要各种单位盖章,牵扯到很多部门。
这个方法过程很繁琐,中间有一个环节处理不好就很难实现。
2、公务员遴选
遴选是上级单位从下级单位选人,所以只能从下往上考,如区级考市级。而省级机关公务员,要考就只能参加省直机关遴选了。
公务员遴选一般由各地自行组织,时间不固定。而且想参加遴选考试还有三道门槛:
一是地域限制。地方遴选一般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很少有地方的遴选考试允许外地公务员参加。
二是满足遴选条件。遴选一般对基层工作经历要求严格,普遍要求“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并且“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有的地区甚至要求在基层待满5年方可参加遴选考试。
三是单位同意报考。有的基层单位以文件形式,对本单位干部参加各类遴选考试、选调考试做出了明文规定,实行向单位报告的制度,要想参加遴选,你要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啥要去考,单位同意盖章后方可参考,而且要备案。
如果不报告,“瞒”着去考试,即使通过了笔试、面试,也可能过不了政审那一关。
不过针对第一和第三道门槛,目前已经有部分省市给出了解决办法。
3、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各个地区通过人才引进来优化人才队伍,更好地发展当地经济,优化本地区教育结构,对于想回到当地发展,建设本地区的异地人才来说,无非是一个福音。
但是,这些通道也并不是那么好走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建议考生在报考之前,认真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理性报考,不要等考上以后才后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