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州海陵区红旗街道选聘涉农社区兴村特岗人员公告

2021-10-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江苏泰州海陵区红旗街道选聘涉农社区兴村特岗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7日,报名地点:红旗街道党群工作局(泰州市海陵区秋雪湖大道58号,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楼208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海陵区红旗街道公开选聘涉农社区兴村特岗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配强涉农社区基层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兴村特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兴村特岗人员4名。开考比例不低于2: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调整选聘人数。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上善于钻研、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4.具有海陵区户籍;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6.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有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红旗街道党群工作局(泰州市海陵区秋雪湖大道58号,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楼208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红旗街道涉农社区兴村特岗人员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2份,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
 
  (6)素质考评中加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放考试证件。
 
  (三)素质考评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础知识等。
 
  2.面试。①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②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3.加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每项加2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2分)。
 
  4.素质考评分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此基础上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因素进行加分,确定为考生参加选聘的素质考评总分。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员(分数相同的,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如面试分数再相同的,按笔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并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按素质考评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聘用
 
  红旗街道召开相关会议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确认,合格人员在江苏泰州现代农业示范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涉农社区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照现行涉农社区“两委”一般干部执行,实行街道和涉农社区双重管理、双重考核,每年总收入不低于7万元(含相关保险)。
 
  聘用人员纳入街道“雁阵培育计划”进行培养和管理。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优秀苗子,根据工作和涉农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适时按照干部任用程序在各涉农社区进行任用。合同期间除因不适宜担任现职或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等被免职外,不得离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别提醒,所有报名及参考人员需提供健康码以及行程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务必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其他
 
  本公告由红旗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招考咨询电话:0523-80201979(红旗街道党群工作局);
 
  投诉监督电话:0523-89618866(红旗街道纪工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http://nykfq.taizhou.gov.cn/art/2021/10/27/art_45549_3169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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