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公告

2021-11-1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4人。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相城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1.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xc.gov.cn);
 
  2.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3.“今日相城”“相城发布”“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和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按照“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
 
  6.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在相城区录用的编制内或备案制卫技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1.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20:00。
 
  3.陈述申辩:2021年11月22日—11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6日12:00。
 
  (二)材料上传
 
  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
 
  (1)2022年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
 
  (2)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3.《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中所要求“职称”“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2,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将由工作人员在2021年11月26日12:00—16:00联系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当天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专业详见附件2。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面试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将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管理和待遇
 
  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合同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编制内人员同等水平。
 
  十、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14天行程轨迹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健康”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合理安排行程,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615,0512-85182252。
 
  十二、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0512-85182661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xchr.com/a/commonservice/noticeDetail?type=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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