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6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9日,报名地址:灌南县公安局门卫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灌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灌南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灌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gsgg.html)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7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28日之间出生);
5、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9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共设一个现场报名点,地址:灌南县公安局门卫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3)驾驶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技能证书;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6)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勤人员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初审通过者将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政策咨询电话:0518-81869042
(二)考试
考试采取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灌南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岗位能力测试
(1)文职辅警岗位进行闭卷笔试,笔试内容为文秘、法律、计算机、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满分100分。
(2)勤务辅警岗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项目为4X10往返跑、1000米(女性800米)、纵跳摸高。
岗位能力测试注意事项:
(1)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岗位能力测试。
(3)考生在岗位能力测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扫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测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测试当天持“苏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测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职辅警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勤务辅警岗位能力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3、总成绩计算
文职辅警总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勤务辅警总成绩取面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失业)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县公安局现有相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县公安局按照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照《灌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8-81869060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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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a8080da0-a162-4aa8-88fa-6ba0655fe1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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