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泰州市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公告

2021-12-0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2江苏泰州市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自发布日起至2022年1月5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为深入推进“马洲英才计划”,进一步充实党政机关后备力量、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22年靖江市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1.全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该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限该一流学科)或2022年度THE世界排名前200名境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须为上述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注:选聘对象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专升本、非统招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选聘人数
 
  选聘20名,选聘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三、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所学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现象;各教育阶段学籍档案齐全,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1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优先选聘紧缺急需专业(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
 
  6.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选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自发布日起至2022年1月5日。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发送至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邮箱jjzzbrck@163.com。报名结束后,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或从靖江党建网jsjjd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需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公章);(2)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各阶段学习成绩单、获得奖励、发表文章等;(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
 
  2.资格复审。测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按照通知时间来靖参加资格复审,当面提交各类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通过复审的,发放综合能力测试通知书。
 
  3.综合能力测试。初定于2022年1月中旬在靖江举行综合能力测试,测试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从省外高校来靖参加测试的考生,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省内高校考生给予500元补贴。
 
  4.考察。考察工作由靖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通过与考生及师生、同事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聘志向等综合表现,及任职奖惩等情况。
 
  5.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一定比例对综合能力测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靖江党建网公示。
 
  6.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视情进行递补。
 
  7.聘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靖江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靖江党建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考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直接纳入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
 
  2.聘用人员到靖工作后,5年内每年按期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本科生每年4.8万元。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的聘用人员,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聘用人员不重复享受我市其他人才政策补贴。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般统一安排至镇街、园区实践锻炼,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安排在靖江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靖江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个人表现、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定岗安排至相应单位岗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结果及时在靖江党建网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4890969(靖江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1518,0523-89181516(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文章来源:http://www.jsjjdj.gov.cn/html/202112/4/20211204213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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