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森林防火队员(编外),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以宿迁市户籍(湖滨新区)适龄人员为主,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户籍范围。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森林防火专业队员,男,专业不限,人数8名,学历大专及以上。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 1.7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男性,具有大专文化以上。
5.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
6.退役军人、从事消防相关岗位工作及拥有B2、A2证车辆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身体素质好的可适当放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由嶂山林场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体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方式:采取就近原则,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供苏康码和行程码,确保本人能够完成体能考核且无身体障碍。报名统一由嶂山林场汇总,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地点:湖滨新区软件园A15栋6楼
联系电话:0527—88032090(组织);
监督电话:0527—88032096(纪检)。
(三)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1日
(四)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森林防火队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嶂山林场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试考核,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应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由嶂山林场组织。
(一)体能测试
科目为立定跳远、100米、500米负重(三项考核成绩总和除以3乘以60%,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成绩占考核总成绩60%。
(二)面试
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40%。
(三)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工作由嶂山林场组织,通过政审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参考人员不得有纹身、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相关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嶂山林场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
九、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被录用后由嶂山林场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1)工资待遇标准。正式录用后队员月收入3400元(含个人“五险”部分)。
(2)统一为专职森林防火队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享受年底奖励工资、工会福利等待遇。
(3)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备勤服、训练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4)录取人员调休计划由嶂山林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所属单位每年为专职森林防火队员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为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6)年度被评为优秀专职森林防火队员的给予相应奖励、技术培训、入党等待遇。
十、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十一、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嶂山林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8032090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嶂山林场(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西次入口)
报名电话:1803699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