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0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 苏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高校项目管理办公室: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的地方项目。现将《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 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9号)、《关于 实施2017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意见》(团苏委联 〔2017〕23号)、《关于深入推进“苏北计划”助力苏北乡村 振兴的实施意见》(团苏委联〔2019〕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 实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 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各项任务。

 
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 是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引导当代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方 式到基层去建功成才的一项长期项目。经研究,2021年“苏北 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内容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拔面试、体检培 训和集中派遣等程序从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省级招募700名志愿者,到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 (市、区)的村(社区)、乡镇(街道)从事为期1年的基础 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础社会管理及 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需要的工业、经济、法律、外贸、村 务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此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开展地方志愿者项目 省级代招试点,试点为期一年,采取享受同等政策、地方政府 承担费用的模式试点开展;在符合条件的高校与县(市、区) 试点招募助力乡村振兴校地定向志愿者,推动“校地对接”, 更好地助力苏北乡村振兴。
 
  二、 宣传口号
 
  1. 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 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 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3. 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身难忘的事。
 
  三、工作步骤
 
  (一) 申报审核服务岗位
 
  4月初,由各服务县(市、区)项目办申报服务岗位。教育 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岗位信息和数量由 省项目办审核并录入“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
 
  (二) 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 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 邮箱、微博、微信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 种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发布“苏北计划”相关政策和动态 信息。要增强新闻敏锐性,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 的支持,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 招募录取
 
  1. 报名审核
 
  (1) 网上报名。4月19日至5月16日,报名学生登陆江 苏共青团网(http://www.jiangsugqt.org )的"苏北计划报名管理 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 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 中下载并打印《“苏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 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 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7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 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 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 月23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2.选拔
 
  (1) 选拔标准。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 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 经历的优先。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的, 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 届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
 
  (2) 面试。面试分学校面试、提前批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 中时段面试三部分。
 
  ① 5月20日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协调学校教 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 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根据 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 意见。
 
  ② 5月21日至5月27日,各市项目办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和 系统报名情况,以项目为导向,进行提前批次面试。
 
  ③ 5月底至6月初,省项目办组织集中时段面试,省项目办 组织集中面试,确保完成招募指标。集中时段面试或因特殊情 况导致更换面试形式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统一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6月20日前, 在宁高校由省项目办统一体检;苏北五市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 体检;其余各市由省项目办指定一所高校(按往年惯例)牵头 体检。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 体检结束后,应由牵头单位将体检单汇总至省项目办。
 
  本着对志愿者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市项目办和高校 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 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 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 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负责体检单位承担。
 
  (4) 公示。6月下旬前,高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 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 目办。
 
  (5) 录取。6月下旬,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 取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 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 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省项 目办将到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 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环节。
 
  (7) 审定确认。6月下旬,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 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报送总结。6月下旬,高校项目办将志愿者报名表和 招募工作总结一并报省项目办,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派遣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苏北五市参与志愿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政策支持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 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 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苏北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 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 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 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 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贴。
 
  6. 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7. 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8. 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 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 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10. 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1. 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髙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2.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纳入高 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 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 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 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3.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由各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 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 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苏北计划”志愿 者进行重点帮扶。
 
  14. 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按照“苏北计划”标准招 录志愿者,纳入“苏北计划”统一管理,志愿者年度补贴、保 障费用由试点地方政府负担。各地申请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 招试点须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年度实施规划由相关 市项目办提前报省项目办审批。经省项目办审批的地方志愿者 项目省级代招试点入选人员,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 与原有“苏北计划”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http://tw.squ.edu.cn/info/1072/19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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