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东南大学医院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人。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招聘公告】东南大学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东南大学医院隶属于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东南大学。是经南京市卫生健康委批准注册,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医院2005年成为大学直属单位,是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卫生健康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南京市企事业医院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东南大学“双一流”建设要求,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学科医师2名,非事业编制校聘门急诊护士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22年招聘岗位说明书》(见附件)。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登陆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仅可填报一个岗位),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等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
4、应聘人员与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东南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专栏上进行公告。
三、考核方式
(一)考试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包括:简历筛查、心理测试、笔试、面试等,考试考核具体形式、流程安排和时间地点将在东南大学官网人事处主页通知。
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二)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学校进人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以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递补人员暂不体检和考察,需递补时再另行通知。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三)校长办公会决议
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通过者提请校长办公会决议,根据医院发展及岗位需求,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聘用方式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东南大学官网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东南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考纪律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东南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告,或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025-83792753/52090259/52090260
东南大学医院:025-83792293
如有系统问题请咨询网络中心:025-52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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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人事处
2022.04.01
文章来源:https://rsc.seu.edu.cn/2022/0331/c20137a40322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