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

2022-04-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已公布,计划招聘56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长期招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卫健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6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本科生于1986年4月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和硕士研究生于1981年4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于1976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1971年4月以后出生;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1966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报名当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如东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7)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投递《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到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邮箱RSK84517004@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报名及初审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启动一次考试程序。每次面试考核结束后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人才网公布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情况。
 
  首次报名截止时间5月9日,第二次、第三次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5日、10月31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68508066。陈述申辩时间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报名截止日次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考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如东人才网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
 
  3.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进入考试程序,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可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目前疫情防控形式比较紧张,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可参加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如东人才网公告。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人才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2022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即办结聘用手续,社会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2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我县东委〔202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条件的,医学类博士毕业生(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试用期(一年)结束后,给予15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
 
  医学类硕士毕业生(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试用期(一年)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
 
  引进学(专)科带头人(需经主管部门认定,下同)、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全职在如东工作),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可享受150万元;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可享受100万元。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 68508011(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 68508066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17:30
 
  附件: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xsqsydwzk/content/4f58e30e-6f8d-41eb-8228-96eb12eb2310.html
 
\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