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人。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2022年5月24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7、具体报考要求条件见岗位表。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2022年5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2022年5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每天9:00-12:00,14: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2022年5月2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5月26日16:00前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2568170915、02568172796(传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考核时间、方式、内容等信息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届时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技能考核40%、面试60%。
(1)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根据岗位不同采用答辩或实操等形式,在面试之前进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实操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技能考核成绩将于技能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技能考核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和网上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并要求其明确是否参加考核。如出现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未收到考核通知,或收到考核通知未按时回复等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岗位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名单,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我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2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17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025-83620829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2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17/art_78506_10452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