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5月26日,报名地点:宝应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宝应县安宜工业园区金源路8号)二楼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招聘简章
根据宝应县产品质量综合检测检验工作的需要,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委托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津、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肢体无纹身等不良行为。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0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认可岗位特性,能够适应工作运转需要,服从岗位分工。
5、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参加非法组织活动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宝应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宝应县安宜工业园区金源路8号)二楼办公室。
3、需提交资料(含复印件)及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表:2022年宝应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编外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完整、清晰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提交。
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及电子证件照发送至邮箱291854938@qq.com,邮件名:姓名+岗位代码,要求内容及电子证件照与纸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务必一致并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学籍/学历等在线验证报告。
(3)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就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体检前提供);
(4)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署名);
(5)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6)本次招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招考程序
1、报名
(1)报考资格审核:报名者应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和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具体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提供报名表及对应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用工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人选确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组织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付。
4、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参照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2)拟聘人员需提交所在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栏截图打印个人信息;
(3)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取得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列入长虹公司人才储备库,如有空缺岗位将从库中择优递补。
(5)其他: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应聘程序者,视同放弃处理。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面试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在考试当天凭“苏康码”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记录(行程码不带“*”)、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登记“扬城码”、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等,需在拟聘公示截止日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以及提交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依据县宝委办发[2018]42号文件相关规定,所有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方式,与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7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3、服务年限要求:新聘人员需在用工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未满2年的未经用工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七、本简章由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9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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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xxxgk/rsj/202205/2b0f0224c97d4971be14b1163c1a5e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