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榆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2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赣榆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9日,报名地点:赣榆区城市管理局三楼办公室(文化路28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赣榆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并报区规范临时用工办公室同意,赣榆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共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19日至2004年6月20日之间出生)。
 
  (七)本次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赣榆区城市管理局三楼办公室(文化路28号),联系电话:86232100。
 
  3.报名方式: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并如实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地点,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十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没有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不要等候,以免影响工作和择业。
 
  5.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主管单位集体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区城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资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18-8631526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ganyu.gov.cn/gyqzf/gsgg/content/56b75a1b-c5e9-43ae-9388-c5b3f716fd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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