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迁宿豫区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计划招聘1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10:00-2022年12月21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2年宿豫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2022年宿豫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工作需要,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22年宿豫区国有企业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9日及之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9日10:00-2022年1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9日10:00-2022年1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9日10:00-2022年12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180.106.80.10:8082/suyu_)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由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65736。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3日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2年12月23日14:30—12月24日9:00。
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180.106.80.10:8082/suyu_)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豫区人社局联系(0527—84456100)。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01-05岗位财务相关专业知识,06-08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180.106.80.10:8082/suyu_)。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01、02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5: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其余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区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进入面试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非普通类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人社部门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人次。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通知书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3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宿豫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享受用人单位同岗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自备口罩,苏康码为绿码,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五、本简章由宿豫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527-84468029
2.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0527-84498027
3.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27-84465081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uyu.gov.cn//suyu/rszk/202212/a6a730b6f9a44fd8be7e36846e627e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