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财务公告

2023-04-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财务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2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6日,每天9:00~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财务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拟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财务127名,其中教师120名、校医6名、财务1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校医、财务岗位简介表》(附件2)。可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相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3日至2005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45-46岗位“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8.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2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
 
  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6日,每天9:00~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2: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7: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8日,每天9:00~17:00。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均需要是原件扫描件,主要包括:
 
  1.2023年毕业生
 
  (1)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应届毕业学段的课程成绩单;⑤学生证;⑥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应届毕业学段的课程成绩单;⑤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④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件);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其他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三)网上确认
 
  2023年4月27日12:00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85182102。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材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5月4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5日—5月6日(开放时段为当天9:00~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上旬在报名系统公布,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等信息,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1-44岗位,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45-46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问答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问答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6.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选岗、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104、0512-85182256。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xcjyxx.com/gsgg/content_18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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