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0-30人。报名方式:在线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苏州市吴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一、招聘情况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二)招聘人数:20-30人
(三)工作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收入待遇
(一)薪资待遇及人员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岗前集中培训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第1年综合收入在10万元(含五险一金),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晋升后年收入依次递增。
(二)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每年1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三)在队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单位承担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
(四)工作满1年,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享受带薪休假35-45天不等。
三、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年龄18至25周岁(即1998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之间出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自愿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条件并优先录取:
1、具有大学专科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3、退役士兵,须服役期满正常退役;
4、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从业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
5、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满1年以上的;
6、具备其他消防救援队伍所需专业特长的,如无人机、游泳、田径等。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流程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苏州市吴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并将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jxf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为“消防员报名+姓名”。咨询电话:见原文。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完成。
(二)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1、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接通知后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需在三甲公立医院完成,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每报满20人集中组织考核测试,初试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体测项目为15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岗位适应性测试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6米拉梯、拖拽(搬运重物);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三)录用与入职训练
1、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新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集中培训2个月、岗前见习1个月,岗前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的,取消录用资格。
2、岗前培训期间,同步开展政治审核、报名资料及体格检查复核,报考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的相关原件材料及体格检查报告。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对报名资料弄虚作假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须知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苏州市吴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无定点代理招聘及培训机构等。此次招录只接受本人报名,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苏州市吴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j-hr.com/index/newsDetail/3/10/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