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下半年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速录员招聘公告

2023-08-1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度下半年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速录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7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下半年速录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7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经审查,适合法院工作;
 
  5、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认证,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方可报考。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并发至3208502446@qq.com,填写内容应真实详细,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具体“姓名”和“应聘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3:00—15:00)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8月28日下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二)速录技能测试
 
  1、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
 
  2、具体方式为电脑听打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语速每分钟100字),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按文本文档保存,文件名为自己姓名。正确率 (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分即为速录技能成绩。
 
  提醒:录入不计算标点符号,正确率由专业软件自动计算。
 
  (三)面试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速录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体检工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政审、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报到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szwz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87522。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65687510、65681366。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wrc.cn/web/Function/Common/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459408a8-9d97-4593-b02b-ef6b87598c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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