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驾驶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报名地点: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后勤楼503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驾驶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驾驶员3名(其中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1名,公车平台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合作,爱岗敬业。
2、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户籍所在地要求为启东市。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5、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参加非法组织的;
3、从业以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从业以来有违法肇事等严重不良记录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二、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 报名地点: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后勤楼503室;联系电话:0513-68958770)。
3.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相关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的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及报名表等指定材料。
4. 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报名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第一项: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驾驶员公共知识。包括机动车驾驶理论、驾驶技能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交通法规和驾驶员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含场地驾驶和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项: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与应急反应,对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等作出评价。优秀技能人才将适当加分,加分上限为5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三项考试结束后,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3:4:3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委托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工资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和市公车平台驾驶员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电话:0513-8311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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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drcsc.com/news.html/news/2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