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丹阳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公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2023年11月10日下午5: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相关知识,约占60%)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等相关知识,约占40%)。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4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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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结合我区城市社区工作实际,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丹阳市户籍人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稳控社会秩序,具备一定的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安排
招录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丹阳人才网(www.dyhr.cn);
报名方式:投递简历至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2023年11月10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
报名人员请于以下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下午1:30-5:00;
资格审查地点: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户口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信息的《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丹阳人才网下载;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蓝底);
(4)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5)报名费:100元/人。
4、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3)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报名通过后,应保持《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关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5、报名咨询电话: 0511-86571190(人才市场)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1.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相关知识,约占60%)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等相关知识,约占40%)。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后得出,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3.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50%、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参照相关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合同签订以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及薪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工,拟录用人员将和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不合格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丹阳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暂行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或聘用后查
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6882527。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yhr.cn/content/news/show/1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