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启东高新区(近海镇)公开招录村干部公告

2023-12-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启东高新区(近海镇)公开招录村干部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7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4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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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近海镇)公开招录村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强化村级班子创新活力,高新区(近海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干部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条件
 
  1.具备高新区(近海镇)户籍或在(高新区)近海镇拥有长期稳定的居住房;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在村(居)委会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电脑办公,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的;其他不宜从事所聘岗位的不良行为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高新区(近海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如有党员或退伍军人身份证明、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一并提供。
 
  4.将以上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附于《报名登记表》内,和其它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制作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979827602 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2)线下报名
 
  1.报名地址:近海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203室
 
  2.携带材料:1张1寸证件照、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有党员或退伍军人身份证明、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一并提供。
 
  资格审查与考试
 
  1.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2.组织考试
 
  (1)笔试(40%)。如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2倍,则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6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综合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综合成绩加分项。中共党员加2分;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得到个人嘉奖、评为优秀士兵或优秀士官的加2分;启东市级及以上个人表彰的加2分;在村(居)委会工作1年以上的加3分。单项加分不累计。
 
  3.确定拟录用人选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双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察和资格联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和资格联审,由高新区(近海镇)按规定组织实施。
 
  (3)确定人选。高新区(近海镇)根据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若有放弃或不适宜录用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及待遇
 
  1.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录用
 
  所有录取人员应服从在高新区(近海镇)辖区内调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区镇党(工)委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评价合格的,由区镇按照相关程序统一纳入村干部编制管理。
 
  3.待遇
 
  试用期间村干部报酬按照启东市普通村干部一级一档报酬的90%计算。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正式村干部待遇发放。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高新区(近海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265502高新区(近海镇)组织办
 
  监督电话:051368265082高新区(近海镇)纪(工)委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Aa13fKviTkc5UktT1gF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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