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9日,报名地点: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人事科(泰兴市国庆东路12号)。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4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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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广泛吸纳各方优秀人才,打造专业精干高效人才队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责任心强,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超过35周岁以上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要求;
(六)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专业要求:不限;
(八)工作经历: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1月1日);
(九)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规范填写《2024年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可自行下载);
(4)招聘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2张。
4.现场报名地点: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人事科(泰兴市国庆东路12号)。
5.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对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2024年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人事科(泰兴市国庆东路12号)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7.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0。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须知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在招聘名额5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之比不足5: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在面试前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相关规则依次递补。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通知)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各岗位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对进入考察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到岗后,需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在系统内相关岗位进行调剂使用。聘用人员待遇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网(http://www.taixing.cn)。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33437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633528
泰兴市供销合作企业集团总公司
2024年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txjob.com.cn/news/3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