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人公告

2024-04-1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长按识别,进入24年国、省考、事业编交流群
备考资料、资讯一网打尽
 
  招35人!泰州警方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三)报考岗位报名确认人数与招录计划的比例大于3:1的,则按流程实施招录;小于3:1的,则适当降低招录人数,确保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4月8日至4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根据报考岗位到指定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泰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报考人员不得兼报两个岗位,公安机关将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五)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公安机关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
 
  四、考试与录用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4*10米往返跑(30分)。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报考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2比例,将体能测试成绩与加分项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带入。
 
  3.政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各类成绩占比:体能测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
 
  4.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实行一次性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公示和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泰州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在政审、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替补。
 
  五、待遇及其他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泰州市公安局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考生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流程及时在泰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taizhou.gov.cn)及“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公布,咨询电话:0523-86320386。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23-86320508,86320326。
 
  本简章由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
 
  泰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7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