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0人。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4日。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松江路18号)18楼1810室,笔试主要测试农村(社区)工作基本常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5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提前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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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40人(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盐城户籍应往届毕业生招聘30人(步凤镇、新城街道各15人);面向开发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聘10人(步凤镇、新城街道各5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2、具有盐城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开发区户籍(原籍或现籍)的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服从组织安排;
5、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行政、事业性质身份的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省、市另有规定不得担任村(社区)后备干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者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松江路18号)18楼1810室进行报名预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报名)。
3、材料要求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彩照2张,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
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开招聘报名表(应往届毕业生岗)》(附件2)或《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开招聘报名表(退役士兵岗)》(附件3);
③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⑤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党组织关系证明等);
⑥退役士兵除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退伍、政治面貌、军衔等级、立功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需亲笔签名)。
4、报名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农村(社区)工作基本常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报考类别1:3的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五、综合评价
考试成绩核算后,对考生通过积分形式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总分10分,主要依据在校期间任职、工作经历以及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积分,积分规则另行制定。
六、核算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考试成绩*90%+积分,核算考生最终得分。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通过盐城经开区网站和盐城经开区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日常管理
1、拟聘用人员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后聘用任职,人员报酬参照步凤镇、新城街道村(社区)相关人员待遇报酬执行,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2、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由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具体负责,实行统一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纳入村(社区)干部日常管理,每年年底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加大对聘用人员的培养使用,条件较好的,优先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培养对象,表现突出的,及时提拔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十、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区组织部0515-68821810
监督电话: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5-68821672
十一、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所有。
文章来源:http://kfq.yancheng.gov.cn/art/2024/4/16/art_12624_4178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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