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新浦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20人,市环境卫生管理处10人,合计30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之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能够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具备奉献精神。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病史,无残疾、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7.共产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城市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或有相关从业经验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处分,或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签订合同时,仍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7.截至报名时间,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4日(周一至周五9:00—16:30)
3.江苏华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州区迎宾大道2号汇丰源科创园1号楼2楼201室)。
4.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252821503。
5.报名时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市城管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
应聘人员务必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提供完整报名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和时间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1.笔试
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五、录用与管理
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连云港市城管局相关岗位工作。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终止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和绩效奖励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按章办事,有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监督电话:0518-85501629,0518-85527615。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华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苏华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