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锡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5-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无锡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2024年5月14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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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无锡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2年5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校位于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为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和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无锡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高校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报考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兼职辅导员,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须提供聘书或者院级证明;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正、副职),须提供聘书或者校团委等校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须满12个月)。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jsksbm.com/gvnnw74yzt/logi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2024年5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2024年5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2024年5月16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2024年5月16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2024年5月16日18:00;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31235;陈述申辩电话:0510-80560035(工作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学校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栏目中填写自己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等相关信息。学生干部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及部门、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若无相关经历,则填写“无”。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请关注无锡学院人事处官网通知栏(http://rsc.cwxu.edu.cn/)发布的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告。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招聘主管单位审核,将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安排
 
  具体时间和考试安排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政教育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心理测试、面试。
 
  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考试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水平、专业能力、岗位意识和胜任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无锡学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如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聘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无锡学院人事处官网查询,网址:https://rsc.cwxu.edu.cn/。
 
  咨询电话:0510-8056003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0560007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本校同期招聘岗位中的1个,不可兼报多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应当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轮考核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当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6.本公告由无锡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无锡学院
 
  2024年5月7日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4/05/07/43027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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